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坏法乱纪的意思解释_造句_反义词_近义词_成语故事

成语:《坏法乱纪》
拼音:huài fǎ luàn jì
繁体:壞法亂紀
坏法乱纪的意思:破坏法令,扰乱纪律,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扰乱社会秩序或组织纪律的行为。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指违法乱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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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义词:违法乱纪、目无法纪、作奸犯科、胡作非为、违法犯罪、乱法犯纪、违法违章、以身试法
反义词:遵纪守法、安分守己、循规蹈矩、奉公守法、安分守常、克己奉公、廉洁奉公、规行矩步
成语接龙:纪群之交、交相辉映、映雪读书、书声琅琅、琅琅上口、口若悬河、河清海晏、晏然自若、若即若离、离经叛道、道听途说、说三道四、四面八方、方寸之地、地久天长、长年累月、月黑风高、高风亮节、节外生枝
出处:《汉书·叙传下》:“昔周监于二代,三圣制法,立爵五等,封国八百,同姓五十有余。周公、康叔建于鲁、卫,各数百里;太公于齐,亦五侯九伯之地。《诗》载其制曰:‘介人惟藩,大师惟垣。大邦惟屏,大宗惟翰。怀德惟宁,宗子惟城。毋俾城坏,毋独斯畏。’所以亲亲贤贤,褒表功德,关诸盛衰,深根固本,为不可拔者也。故盛则周、邵相其治,致刑错;衰则五伯扶其弱,与共守。自幽、平之后,日以陵夷,至虖厄区河洛之间,分为二周,有逃责之台,被窃铁之言。然天下谓之共主,强大弗之敢倾。历载八百余年,数极德尽,既于王赧,降为庶人,用天年终。号位已绝于天下,尚犹枝叶相持,莫得居其虚位,海内无主,三十余年。秦据势胜之地,骋狙诈之兵,蚕食山东,壹切取胜。因矜其所习,自任私知,姗笑三代,荡灭古法,窃自号为皇帝,而子弟为匹夫,内亡骨肉本根之辅,外亡尺土藩翼之卫。陈、吴奋其白梃,刘、项随而毙之。故曰,周过其历,秦不及期,国势然也。汉兴之初,海内新定,同姓寡少,惩戒亡秦孤立之败,于是剖裂疆土,立二等之爵。功臣侯者百有余邑,尊王子弟,大启九国。自雁门以东,尽辽阳,为燕、代;常山以南,太行左转,度河、济,渐于海,为齐、赵;穀、泗以往,奄有龟、蒙,为梁、楚;东带江、湖,薄会稽,为荆、吴;北界淮濒,略庐、衡,为淮南;波汉之阳,亘九嶷,为长沙。诸侯比境,周匝三垂,外接胡、越。天子自有三河、东郡、颍川、南阳,自江陵以西至巴、蜀,北自云中至陇西,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,公主、列侯颇邑其中。而藩国大者夸州兼郡,连城数十,宫室百官同制京师,可谓挢枉过其正矣。虽然,高祖创业,日不暇给,孝惠享国又浅,高后女主摄位,而海内晏如,亡狂狡之忧,卒折诸吕之难,成太宗之业者,亦赖之于诸侯也。然诸侯原本以大,末流滥以致溢,小者淫荒越法,大者睽孤横逆,以害身丧国。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、赵,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、楚。武帝施主父之册,下推恩之令,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,不行黜陟,而藩国自析。自此以来,齐分为七,赵分为六,梁分为五,淮南分为三。皇子始立者,大国不过十余城。长沙、燕、代虽有旧名,皆亡南北边矣。景遭七国之难,抑损诸侯,减黜其官。武有衡山、淮南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,诸侯惟得衣食税租,不与政事。至于哀、平之际,皆继体苗裔,亲属疏远,生于帷墙之中,不为士民所尊,势与富室亡异。而本朝短世,国统三绝,是故王莽知汉中外殚微,本末俱弱,亡所忌惮,生其奸心;因母后之权,假伊、周之称,颛作威福庙堂之上,不降阶序而运天下。诈谋既成,遂据南面之尊,分遣五威之吏,驰传天下,班行符命。汉诸侯王厥角稽首,奉上玺韨,惟恐在后,或乃称美颂德,以求容媚,岂不哀哉!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,明监戒焉。”(注:成语“坏法乱纪”由“坏法”“乱纪”两个动宾结构组成,其语义核心源于对破坏法度行为的批判,上述文献体现了古代对法度崩坏危害的论述,与该成语内涵相关。)

造句:1. 任何试图坏法乱纪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2. 他身为执法人员,却知法犯法,坏法乱纪,最终沦为阶下囚。
3. 这个团伙长期在当地坏法乱纪,扰乱市场秩序,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。
4. 我们必须坚决打击那些坏法乱纪的犯罪分子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
5. 学校对坏法乱纪的学生绝不姑息,会根据校规严肃处理。
6.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,不惜坏法乱纪,偷排污染物,破坏生态环境。
7. 在历史上,许多朝代因为官员坏法乱纪、腐败无能而走向衰落。
8. 他被利益冲昏了头脑,竟然参与到坏法乱纪的活动中,真是咎由自取。

坏法乱纪的成语故事: 春秋时期,周王朝已渐显颓势,周天子徒有虚名,各诸侯国为争夺霸权,相互攻伐,礼崩乐坏的局面日益严重。在中原腹地的郑国,有一位名叫公孙侨的大夫,他以贤明著称,被郑国人尊称为子产。子产执政期间,致力于整顿法度,推行改革,使郑国一度出现中兴气象。然而,在他去世后,郑国的一些贵族子弟开始骄奢淫逸,无视法度,其中以公子宋和公子归生最为典型。
公子宋是郑灵公的堂弟,仗着自己的宗室身份,平日里横行霸道,目无君上。一日,有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了一只巨大的鼋,灵公大喜,决定宴请群臣,一同品尝这难得的美味。公子宋得知后,故意在朝堂上对同僚炫耀自己的“食指大动”,称只要自己食指跳动,必定能尝到珍馐美味。到了宴会当天,厨师正在分割鼋肉,公子宋果然看到灵公准备将鼋肉分赐给大臣,他得意地看了看自己的食指,又朝灵公笑了笑。灵公见状,心生不悦,故意没有将鼋肉分给公子宋,想挫一挫他的锐气。公子宋恼羞成怒,竟直接走到烹煮鼋肉的鼎前,伸出手指蘸了汤汁尝了一口,然后扬长而去。这便是历史上著名的“染指于鼎”的典故,公子宋的行为不仅对国君不敬,更是公然破坏了朝堂礼仪和法度。
公子归生则是郑国的上卿,他本应辅佐国君,维护国家法度,却因忌惮公子宋的势力,对其坏法乱纪的行为视而不见,甚至与之同流合污。后来,公子宋为了独揽大权,与公子归生密谋杀害了郑灵公,另立公子坚为君,即郑襄公。公子归生虽未直接动手,却因纵容和参与谋逆,成为了坏法乱纪的帮凶。郑襄公即位后,深知法度崩坏对国家的危害,他一方面追究公子宋的弑君之罪,将其诛杀并曝尸示众;另一方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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