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:《生杀与夺》
拼音:shēng shā yǔ duó
繁体:生殺與奪
生杀与夺的意思:指有权势的人掌握着生死、赏罚的大权,可以随意决定他人的命运和利益。其中“生”指让人活,“杀”指处死,“与”指赐予,“夺”指剥夺,形容权力极大,能任意处置他人。
用法: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统治者的权力

近义词:生杀予夺、草菅人命、大权在握、杀伐决断、予取予求、握有实权、任意处置、操纵生死
反义词:受制于人、身不由己、无权无势、听人摆布、俯仰由人、寄人篱下、大权旁落、力不能及
成语接龙:夺眶而出、出水芙蓉、蓉销玉殒、殒身不恤、恤老怜贫、贫病交加、加官进爵、爵高禄厚、厚此薄彼、彼倡此和、和颜悦色、色厉内荏、荏苒代谢、谢天谢地、地老天荒、荒无人烟、烟消云散、散兵游勇、勇往直前、前仆后继
出处:《周礼·春官·内史》: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……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后世合为“生杀与夺”,其中“与”通“予”,指赐予。汉代司马迁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中也有类似权力描述,后逐渐演变为固定成语,用以形容统治者的绝对权威。
造句:1. 在封建王朝,皇帝对臣子拥有生杀与夺的大权,一句话便可决定他人的生死荣辱。
2. 这个独裁者凭借武力掌控国家,对反对者实行生杀与夺的高压统治,百姓敢怒而不敢言。
3. 他在公司中地位显赫,对下属几乎有生杀与夺的权力,员工的晋升或解雇全凭他一句话。
4. 古代县官虽权力不及帝王,但在辖区内也掌握着局部的生杀与夺之权,需以公正之心行事。
5. 小说中,反派角色作为黑帮首领,对地盘内的商户进行生杀与夺的控制,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。
6.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更不允许存在生杀与夺的特权。
7. 这位将军在战场上杀伐果断,虽手握重兵却从不滥用生杀与夺之权,始终以军纪和道义为准则。
8. 历史上许多暴君因沉迷于生杀与夺的权力快感,最终导致民不聊生,王朝走向覆灭。
生杀与夺的成语故事: 战国末期,秦国穰侯魏冉凭借宣太后的势力独揽朝政,对朝臣拥有生杀与夺的大权。他任用亲信,排斥异己,甚至随意处死对自己不满的官员,朝野上下敢怒不敢言。魏冉曾为扩大封地,不顾秦国国力,执意攻打齐国,导致军民疲惫,怨声载道。
此时,辩士范雎因受魏相迫害,化名张禄逃入秦国。他通过秦国谒者王稽的引荐,得以面见秦昭襄王。范雎见昭襄王虽为君主,却大权旁落,便以“泾水之鱼”为喻,暗示昭襄王被魏冉等权贵架空,连生死予夺的基本权力都受到限制。昭襄王听后幡然醒悟,连夜秘密召见范雎,屏退左右后,长跪不起:“先生何以教寡人?”
范雎直言:“如今太后擅权,穰侯专政,大王虽名为君主,实则生杀与夺之权皆在他人之手。夫擅国之谓王,能利害之谓王,制杀生之威之谓王。若大王继续放任,恐秦国将非大王所有!”他列举魏冉越过韩、魏攻打齐国,私吞陶邑作为封地,以及太后干涉王室继承人等罪状,指出权臣垄断生杀与夺之权的危害。
昭襄王深受触动,决心夺回权力。公元前266年,他下令废除太后的权力,将魏冉、华阳君等“四贵”驱逐出咸阳,收回了国家的生杀与夺大权。随后,昭襄王任命范雎为相,推行“远交近攻”的战略,使秦国国力日益强盛,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。
这一历史事件中,“生杀与夺”的权力归属成为秦国由弱转强的关键。范雎的谏言不仅揭示了权力制衡的重要性,更警示后世:生杀与夺的大权若被滥用,轻则导致民怨沸腾,重则引发政权动荡;唯有将权力置于制度约束之下,才能避免沦为个人私欲的工具。正如《荀子·王制》所言:“君者,舟也;庶人者,水也。水则载舟,水则覆舟。”即便是拥有生杀与夺之权的统治者,也需以民为本,方能长治久安。

英文:the power over life and death, granting and depriving (of rights, property, etc.)
法语:le pouvoir de donner la vie et de tuer, de donner et de prendre
西班牙语:el poder de decidir sobre la vida y la muerte, de otorgar y de quitar
俄语:власть над жизнью и смертью, дарованием и отнятием
德语:die Gewalt über Leben und Tod, Schenken und Nehmen
日语:生死を握り、与夺(よだつ)の権力(せんりょく)
葡萄牙语:o poder de dar vida e matar, de conceder e de privar
意大利语:il potere di dare vita e uccidere, di concedere e di togliere
阿拉伯语:السلطة على الحياة والموت، والإعطاء والان夺
印地语:जीवन और मृत्यु, देने और लेने की शक्ति
拼音:shēng shā yǔ duó
繁体:生殺與奪
生杀与夺的意思:指有权势的人掌握着生死、赏罚的大权,可以随意决定他人的命运和利益。其中“生”指让人活,“杀”指处死,“与”指赐予,“夺”指剥夺,形容权力极大,能任意处置他人。
用法: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统治者的权力

近义词:生杀予夺、草菅人命、大权在握、杀伐决断、予取予求、握有实权、任意处置、操纵生死
反义词:受制于人、身不由己、无权无势、听人摆布、俯仰由人、寄人篱下、大权旁落、力不能及
成语接龙:夺眶而出、出水芙蓉、蓉销玉殒、殒身不恤、恤老怜贫、贫病交加、加官进爵、爵高禄厚、厚此薄彼、彼倡此和、和颜悦色、色厉内荏、荏苒代谢、谢天谢地、地老天荒、荒无人烟、烟消云散、散兵游勇、勇往直前、前仆后继
出处:《周礼·春官·内史》:“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诏王治……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后世合为“生杀与夺”,其中“与”通“予”,指赐予。汉代司马迁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中也有类似权力描述,后逐渐演变为固定成语,用以形容统治者的绝对权威。
造句:1. 在封建王朝,皇帝对臣子拥有生杀与夺的大权,一句话便可决定他人的生死荣辱。
2. 这个独裁者凭借武力掌控国家,对反对者实行生杀与夺的高压统治,百姓敢怒而不敢言。
3. 他在公司中地位显赫,对下属几乎有生杀与夺的权力,员工的晋升或解雇全凭他一句话。
4. 古代县官虽权力不及帝王,但在辖区内也掌握着局部的生杀与夺之权,需以公正之心行事。
5. 小说中,反派角色作为黑帮首领,对地盘内的商户进行生杀与夺的控制,通过暴力手段垄断市场。
6.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更不允许存在生杀与夺的特权。
7. 这位将军在战场上杀伐果断,虽手握重兵却从不滥用生杀与夺之权,始终以军纪和道义为准则。
8. 历史上许多暴君因沉迷于生杀与夺的权力快感,最终导致民不聊生,王朝走向覆灭。
生杀与夺的成语故事: 战国末期,秦国穰侯魏冉凭借宣太后的势力独揽朝政,对朝臣拥有生杀与夺的大权。他任用亲信,排斥异己,甚至随意处死对自己不满的官员,朝野上下敢怒不敢言。魏冉曾为扩大封地,不顾秦国国力,执意攻打齐国,导致军民疲惫,怨声载道。
此时,辩士范雎因受魏相迫害,化名张禄逃入秦国。他通过秦国谒者王稽的引荐,得以面见秦昭襄王。范雎见昭襄王虽为君主,却大权旁落,便以“泾水之鱼”为喻,暗示昭襄王被魏冉等权贵架空,连生死予夺的基本权力都受到限制。昭襄王听后幡然醒悟,连夜秘密召见范雎,屏退左右后,长跪不起:“先生何以教寡人?”
范雎直言:“如今太后擅权,穰侯专政,大王虽名为君主,实则生杀与夺之权皆在他人之手。夫擅国之谓王,能利害之谓王,制杀生之威之谓王。若大王继续放任,恐秦国将非大王所有!”他列举魏冉越过韩、魏攻打齐国,私吞陶邑作为封地,以及太后干涉王室继承人等罪状,指出权臣垄断生杀与夺之权的危害。
昭襄王深受触动,决心夺回权力。公元前266年,他下令废除太后的权力,将魏冉、华阳君等“四贵”驱逐出咸阳,收回了国家的生杀与夺大权。随后,昭襄王任命范雎为相,推行“远交近攻”的战略,使秦国国力日益强盛,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。
这一历史事件中,“生杀与夺”的权力归属成为秦国由弱转强的关键。范雎的谏言不仅揭示了权力制衡的重要性,更警示后世:生杀与夺的大权若被滥用,轻则导致民怨沸腾,重则引发政权动荡;唯有将权力置于制度约束之下,才能避免沦为个人私欲的工具。正如《荀子·王制》所言:“君者,舟也;庶人者,水也。水则载舟,水则覆舟。”即便是拥有生杀与夺之权的统治者,也需以民为本,方能长治久安。

英文:the power over life and death, granting and depriving (of rights, property, etc.)
法语:le pouvoir de donner la vie et de tuer, de donner et de prendre
西班牙语:el poder de decidir sobre la vida y la muerte, de otorgar y de quitar
俄语:власть над жизнью и смертью, дарованием и отнятием
德语:die Gewalt über Leben und Tod, Schenken und Nehmen
日语:生死を握り、与夺(よだつ)の権力(せんりょく)
葡萄牙语:o poder de dar vida e matar, de conceder e de privar
意大利语:il potere di dare vita e uccidere, di concedere e di togliere
阿拉伯语:السلطة على الحياة والموت، والإعطاء والان夺
印地语:जीवन और मृत्यु, देने और लेने की शक्त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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